近期越南银行发生多起客户存款“不翼而飞”的案例。 涉案存款高达数千亿越盾,社会舆论对银行存款的安全性极为担忧,但涉案银行却疾口否认,且涉嫌与越共警察苟且“趁火打劫”,以调查案件为由,冻结受害者存款,挪为己用。
2024年3月28日越共媒体《先锋》报报道,MSB银行的分行行长被捕,涉嫌挪用客户存款近3400亿越盾。消息称,3月28日下午,河内市警察局副局长阮清东通报,越南海事商业股份银行(MSB)的客户存款无故消失。2023年10月10日,越共安全调查局收到MSB银行的反馈信息,发现时任MSB银行分行行长,1984年出生的裴氏怀英(Bui Thi Hoai Anh)涉嫌欺诈、挪用 1650 亿越盾。2023年10月18日,调查机关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,从而查明所牵连者8名,受害者达8名。
德国媒体《时报》(thoibao.de)记者通过调研发现,越南的各大银行,无论公立还是私营,普遍存在擅自挪用客户存款的现象。当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出现损失时,银行也想尽办法推卸责任,甚至强迫客户默认账户损失与银行无关,此类案件最终必须通过漫长的诉讼来解决,给储户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。据《青年报》报报道,越共国家银行前行长曹士剑曾透露:“当案件发生时,世界各地银行的经验是尽量解决客户的困难,而越南的银行却假装报案,让警察参与进来,警察以各种理由要求银行客户证明金钱来源,而不是解决客户钱财损失的问题,再以漫长的查案过程为结构,最终让客户不了了之。”
社会舆论认为,越南银行体系存在系统官吏缺陷,根据2017年国家银行法规定,如果银行破产,储户最多只能获得7500万越南盾的赔偿。这让许多储户在越南商业银行存款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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